一、指导思想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关于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海委〔2017〕73号)、《海口市从优秀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选聘任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优秀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选聘任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而树立面向基层的用人导向,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造就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基层干部队伍,为推动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扛起琼山担当。
二、选聘任用职位
选聘任用镇、街道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共计5个,云龙镇农业服务中心、旧州镇农业服务中心、甲子镇农业服务中心、大坡镇农业服务中心、府城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等5个单位各1个。
三、选聘对象范围
在本区范围内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即依法选举产生或由上级党(工)委直接任命的现职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书记、副书记、委员);依法选举产生的现职村(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主任、副主任、委员)。
四、应聘资格条件
(一)除具备《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条件外,应聘人员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当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2.女,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男,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在村(社区)连续任职满3年以上;
4.近两年连续获得年度考核“优秀”;
5.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获得镇(街道)党(工)委推荐选聘任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任职期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件受到组织处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程序分为信息发布、公开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笔试、面试)、考察及体检、公示及录用等环节。为了保证选聘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选聘全程信息通过琼山区党政网站上公布,请考生们随时关注。
(一)公开报名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 11 月 29 日至 12 月 3 日(不含双休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海口市琼山区惠民路1号琼山区新办公大楼7楼731室。
(4)报名提交材料:应聘人员必须由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并根据本人意愿填报《海口市琼山区从优秀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选聘任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任职务证明、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照片(发送至邮箱hkqsgb@126.com);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量化附加分审批表》(附件3)。所在镇(街道)党(工)委要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表彰奖励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5)报名者应确保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任职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区选聘任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选聘任用职数与应聘该岗位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经请示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可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聘任用职数。经资格审查确定的选聘任用职位与合格人员将张榜公布。
(三)准考证发放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加上附加分后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部分成绩折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琼山党政办公网公布。
2.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原则上根据笔试成绩加上附加分后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并在琼山党政办公网公布入围面试名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方面的素质。面试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委对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附加分)×60%+面试成绩×40%,附加分的量化办法见附件2。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综合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综合成绩出现相同,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五)考察和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区委组织部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区选聘任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提出拟选聘人员,并组织体检。
拟选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查申请,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拟选聘人员承担。
审批聘用前,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或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其缺额经区选聘任用工作领导小组核准,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提出拟选聘任用人员
区选聘任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组织拟选聘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选择岗位,确定拟选聘任用人员。
(七)公示
拟选聘任用人员在琼山党政办公网、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审批聘用
拟选聘任用人员公示后若无影响聘用问题,依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录用,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选聘任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期间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工作要求
(一)本次选聘任用工作是区委贯彻落实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区委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树立面向基层用人导向,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和主动性的有效措施。各有关单位对此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好区委的决定。
(二)本次选聘任用工作要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严谨规范的程序、科学公正的测评方法,力求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出每位应聘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努力把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聘出来。。
(三)本次选聘任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程序性强,领导小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各个环节工作的实施;各镇、街道党(工)委要积极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干部踊跃报名。
(四)本次选聘任用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加强内部监督。要按规定适时公开、公示有关情况,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要严肃工作纪律,做好保密工作。要防止和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对出现的任何违纪和不良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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