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文件精神,现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东方市应急管理局委托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28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方式、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方式: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方式。
(二)招聘人数: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28名。其中战斗员岗22名, 器材管理员岗3名,信息综合员岗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三)岗位职责:
(1)战斗员岗职责:执行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2)器材管理员岗职责:负责各种应急救援物资调配与维护,记录物资出入库情况。
(3)信息综合员岗职责:负责参与救援行动,现场记录救援工作情况,事后查勘,撰写救援专项报告、日报、月报、年报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东方市户籍或常驻东方市(须提供居住证明);
3、战斗员岗: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含)以上学历(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毕业证);限男性,年龄满18-35周岁(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器材管理员岗和信息综合员岗:男女不限,年龄满18-45周岁(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须具有高中或中专(含)以上学历(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毕业证),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同等条件下具有本岗位工作经验1年以上、中共党员、退役的消防官兵、驾驶证B2级、贫困户或低保家庭人员者优先;
5、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发现一律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2)参与非法邪教组织,参与黄、赌、毒等活动,在政法机关有记录的;
(3)被政法机关、纪检部门立案审查尚未解除,以及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在当地公安部门有记录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5)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6)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通过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2、报名时间:2019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 15:30—18:00(周末正常报名)。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址:海南省东方市二环北路东侧东鑫小区A栋1单元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和火车道口之间)。
4、报名要求: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一式2份(自行网上下载打印)及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蓝底照片3张。应聘者须携带所需证件、证明等材料的原件至报名现场核验。
注: ①《报名表》须打印正、反面在一张纸;
② 户口本须复印户主首页及本人页在一张纸;
③ 身份证须复印正、反面在一张纸;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供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补办回执或相关证明(盖公章);
④ 退伍证、党员证(或其他材料)须复印证件或证明内容即可;
⑤ 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盖公章)。
5、报名后,笔试和面试时间、成绩等相关信息只在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hdrl888.com)和微信群发布,考生应实时关注。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所有参加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
(三) 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器材管理员岗和信息综合员岗不参与体能测试)。
1、笔试(占总分 60%):招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方能进行笔试,笔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涵盖常识、基础知识、相关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卷面满分 100 分,评分时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将公布在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2、体能测试:战斗员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比例确定参与体能测试人员,体能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规程及标准》。
3、面试(占总分 40%):面试前,招聘领导小组还要对入围面试和体能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原则上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体检。
4、笔试及面试后,按比例计算各个考生的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出现排名末位同分数者且超过计划录入人数的情况下,具有本岗位工作经验1年以上、中共党员、退役的消防官兵、驾驶证B2级、贫困户或低保家庭人员者优先,其余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体检的人员。
(五)体检
1、相关考核流程完成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入围考生承担。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有关规定进行,并指定到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由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统一组织。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果 3 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政审,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政审
1、体检结束后,将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的内容按第三项第5条内容进行逐条审查。
2、对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仅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和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各位考生应实时关注。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需实名向东方市应急管理局反映,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由受委托的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与东方市应急管理局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并将拟聘用人员派遣到东方市应急管理局工作。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综合工资为4222元/人/月(含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单位和个人部分的五险一金),每年4-10月高温补贴300元/人/月,购买人身意外险。
六、人员管理
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两年一签,试用期为两个月。期满根据岗位需要可续签,人员管理和考核由东方市应急管理局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参照考核细则),试用期和年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东方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并对整个过程实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
本次招聘由东方市应急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5587966(东方市应该管理局)
25563638(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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