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海南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共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44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同时招聘司法雇员12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28日至2001年10月27日期间出生,有检察机关工作经历的可放宽5岁);
(4)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5)掌握记录和熟练操作计算机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身体健康;
(7)具备用人单位规定的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辞退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及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考职位、招考名额、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度海南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报考人员可下载查阅。对《职位表》中的有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与海南省检察机关政工部门联系。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天涯正义网”(http://www.hi.jcy.gov.cn/),进入“聘用制书记员网上报名管理系统”(http://sjy.i35.cn/index.php)(以下简称“报名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8:00至11月3日16:00。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填写、提交报考申请,并同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证明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有户籍限制岗位需上传户口本本人页照片(图片上传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20-200KB)。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属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可上传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公章的证明。
2.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招考公告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检察机关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19年11月3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网上报名系统2019年11月3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册报名,11月3日16:00准时关闭。
4. 职位核减:报考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核减相应的招聘人数或职位,已报考被核减职位的考生,根据通知可改报其他岗位。
5. 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和笔试、技能测试时间同时公布。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考试分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和技能测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的政治、法律素养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技能测试内容包括计算机中文速录和文字纠错考试,使用Windows操作系统,常用输入软件。
2.笔试、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天涯正义网”(http://www.hi.jcy.gov.cn/)公告。
3.成绩: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管理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及在本职位中成绩排名。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招考名额与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为1∶2,达不到比例的以参加笔试和技能测试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海南省各级检察机关政工部门对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限户籍的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含学信网证明,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到毕业证书的,需出具学校的证明)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3.少数民族语言、本地方言测试。对要求通晓少数民族语言、本地方言的职位的面试人选,面试前进行语言测试,测试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在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天涯正义网”(http://www.hi.jcy.gov.cn/)发布。
5.面试成绩。面试当天现场公告。
6.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综合成绩名次;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按照学历高低、法学专业、有检察机关工作经验、现工作经验年限、本地户籍优先的顺序确定综合成绩名次。总成绩一年内有效,一年内如各用人检察院书记员出现空缺的,可按相应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空缺人数等额依次递补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均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进行。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检察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新聘用的书记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首次签订3年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七、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海南省财政统一保障,纳入检察机关年度预算。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分级管理,共分为六级,聘用制书记员根据等级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具体薪酬标准根据《劳动法》以及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确定,并进行动态调整。
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等级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试用期转正后,工资待遇为每月3300元左右(另有五险一金,各地区稍有区别)。单位提供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不提供住宿。转正后,发放绩效工资,每月发放月平均绩效的40%,其他部分按照绩效考核所评定的档次在年终一次性发放(琼中县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待遇请咨询该院)。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二)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愿放弃相应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四)咨询电话:(0898)65315293
技术咨询电话:(0898)65313743
(各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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