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条件和人数
具体要求见下方“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和岗位条件一览表”(附表一)。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13日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报名者将报名表(见附表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相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证明及社保缴费清单(须加盖社保局印章)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往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人事处(电子邮箱: hncdcrsk@126.com),或持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人事处报名。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40号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人事处802 室
联系电话:0898-65394153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聘人员报名表》 (可从网上打印填写),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人事处现场报名或在网上报名,并将电子版照片发送到邮箱:hncdcrsk@126.com;报名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从事岗位证明(应届毕业生可免提供单位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按公布的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聘人员报名表》(见附表二)和提供的各种证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查时,报考人员所填的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人数(招聘残疾人的岗位可不受报名人数比例限制)。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和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
(二)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公共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公文写作等内容。招聘领导小组依据笔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不低于笔试平均分),考生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在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2、面试时间与地点:待定。
3、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出现末位同分者同时入围面试,不足1:3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上公布。
五、考核、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招聘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先以岗位条件来确定考核对象,若岗位条件无要求的,再以面试成绩高者列为考核对象,根据考核情况经中心党委会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将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可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和面试工作将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实施。
(二)本公告由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人事处
杨老师、蔡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394153
电子邮箱:hncdcrsk@126.com
本单位纪检监督电话:0898-6536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