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13人
灭火执勤战斗员岗位10人
二、岗位任务
从事灭火救灾、抢险救援等工作,履行消防站消防员工作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准现役,准军事化”要求,实行24小时军事化管理。
三、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二)年龄20至30周岁(消防车辆驾驶员可放宽至35周岁)。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身高165公分以上,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公斤>=身高cm-100cm,标准体重+-5%),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2。
(四)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应具备B2以上车辆驾驶资格(其中具有A2以上驾驶员资格可适当再放宽年龄条件和体能考试标准)。
(六)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应具备初中以上学历;灭火执勤岗位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非退伍军人须具有珠海市户籍(大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表现优秀的消防部队退伍士兵在体能达标的基础上优先录取。
(七)无其他不适应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情形。
四、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考工资等组成。依据“珠海市合同制职员待遇标准”,基本工资按班长、司机、火场文书、副班长、战斗员等岗位分职分档执行,绩效工资按每月考核考勤情况分档执行。根据各岗位职级等次,政府专职消防员可分别享受约10-13万元左右的薪酬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消防职业高危补助、国家法定7大节日补贴、岗位补贴、年终双薪等)。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发为准。
(二)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三)享受消防站战斗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四)每月休息8天,每年享受15天带薪休假。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招聘信息发布:2019年11月29日至12月29日在珠海市人力资源网(www.zh-hr.com)上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9日至12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资料: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填写报名表1份,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驾驶证、退伍证、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免冠1寸彩照4张。
报名地点:珠海市消防支队特勤大队三楼文员办公室(珠海市高栏港区南水镇进港大道东侧消防大队,可在高德地图上直接搜索“高栏港消防大队”)进行现场报名。不便到现场报名的可先填写报名表后发至邮箱(3199831181@qq.com)进行报名。
联系人:赖小姐
电话:0756-7268880。
六、考试与体检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驾驶实操)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驾驶员岗位按体能测试占30%、笔试占20%、驾驶实操占20%,面试占3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灭火执勤岗位按体能测试占50%、笔试占20%、面试占3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拟聘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且体能项目必须全部达标。
1、体能考核。测试内容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双杠臂屈伸;三个考核项目标准按照驾驶员和战斗员岗位划分,必须三个项目综合得分达标方可进入下一个考试环节(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体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2、驾驶员技能考核。报考驾驶员岗位需加考驾驶实操,达标成绩60分,不达标不得进入下一个考试环节。
3、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部队规章和消防基础业务理论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4、面试。面试主要是观察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以上各项目测试后,以应试者总成绩高低为序,按拟聘用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珠海市消防支队特勤大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试者自付。凡是被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不合格者予以淘汰,经考核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聘用期为三年(含试用期三个月)。
七、注意事项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各项考核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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