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琼中、海口3个试点镇农村垃圾处理不力
省住建厅城建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海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中,省财政计划投入1.5亿元对全省500个建制村的农村垃圾收运项目进行以奖代补试点,为推进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提供示范、引导效益。为做好试点工作,2012年,省住建厅和财政厅共同编制完成了《海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试点项目规划》,“十二五”期间将完成500个建制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省财政在2012年安排2000万资金支持海口市三门坡镇等11个镇(农、林场)开展试点工作。11个试点镇共覆盖了149个建制村(含4个林场片区)、涉及人口27万人。
今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人员,分赴海口市三门坡镇、三亚市育才镇等11个试点项目,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座谈反馈等方式进行了评价考核。其中,三亚市育才镇、屯昌县屯城镇、昌江县霸王岭林场、白沙县邦溪镇、琼海市博鳌镇、琼中县黎母山镇、澄迈县金江镇长安责任区、澄迈县永发镇等8个试点项目,建设完善了垃圾收运设施和环卫设备配备,建立了环卫队伍,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基本覆盖辖区内所有行政村。
但文昌市潭牛镇、琼中县湾岭镇、海口市三门坡镇3个镇却并未全面推开,目前仍有大部分村庄依旧维持原来垃圾乱丢乱放的现状,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的预期目标任务。
市县资金配套不足垃圾分类迟迟无法开展
尽管大部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试点镇都完成了任务,但依然存在市县运营资金不足、垃圾分类工作迟迟无法开展等问题。省住建厅城建处相关负责人透露,省财政安排的2000万元补助资金已基本用于设施建设及设备配置资金补助,试点项目后期运营管理经费,应由所在地市县政府配套解决。目前,大部分试点项目在使用完成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后,市县政府配套资金仍未能及时拨付或配套不足,造成试点项目后期运营管理工作难以为继。
此外,11个试点项目工作覆盖的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经集中清扫收集后,均已转运至市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但目前仍然以混装收运为主,没有实行垃圾分类及资源利用,垃圾分类工作迟迟无法开展。
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县要抓好示范带动,打造亮点工程,以示范样板带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同时,要重视垃圾分类,推进干湿分离,将农村生活垃圾比重最高的含水厨余垃圾分离出去,并定期组织群众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
重点督办试点项目完成情况与市县政府绩效考核挂钩
针对未按时完成农村垃圾处理任务的3个试点镇,省住建部门将如何处理?省住建厅城建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各试点项目对本次通报中涉及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认真落实整改,上报项目实施方案,整改期限为3个月。试点项目所在地市县的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及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也应定期组织检查,省住建和财政部门也将不定期抽查试点项目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对于整改效果不明显,或仍旧未完成建设目标任务的试点项目,省住建厅和财政厅将进行重点督办,并视情节轻重进行问责及奖惩,把督办落实情况作为今后市县申报试点项目及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同时,将纳入市县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中“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标”的重要依据,试点项目实施效果直接与市县政府绩效考核挂钩。
另据了解,2013年农村生活垃圾试点项目涉及13个镇,186个建制村(含3个村委会、1个农场、1个旅游景区),覆盖人口32.3万。2013年专项资金已于10月下拨,各试点乡镇工作陆续开展。(南海网记者 李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