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相对稳定脱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及“三无”船舶失船人员;
6.随军家属;
7.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一)岗位开发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玲镇人民政府
(二)岗位名称及人数:1名便民服务协管员,1名司乘协管员。
(三)薪酬待遇:便民服务协管员工资待遇为5137.25元/月;
司乘协管员工资待遇为4688.7元/月。
以上工资待遇包含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含单位和个人部分)、高温补贴及绩效。
(四)工作内容:
1.便民服务协管员:负责便民服务站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司乘协管员:负责开车、公车保养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要求:
1.便民服务协管员:一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踏实肯干,服从安排;
二是年龄35岁以下;
三是大专文凭以上;
四是会使用电脑,沟通无障碍;
五是残疾人优先,保亭户籍优先。(能正常工作的)
2.司乘协管员:一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踏实肯干,服从安排;
二是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身体各方面能胜任司乘工作;
三是年龄45岁以下;
四是熟悉什玲镇各村线路人员优先。
(六)工作地点:保亭县什玲镇人民政府。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保亭县什玲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就业驿站。
(三)联系人及电话:林安妮 0898-3292 2961
(四)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交如下材料:(1)标注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意见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及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下同)和复印件;(2)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3)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用程序
依据综合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
六、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上岗人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年度考评,如考核为不称职档次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三)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玲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