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8名,具体详见附件2《海口市中医医院考核招聘岗位信息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6、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
7、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4)现役军人;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6)失信被执行人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
(7)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海口市中医医院网站同时发布,公告时间为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压缩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海口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科邮箱:hkzyyzp@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2024年考核招聘+应聘岗位+姓名”。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以PDF或JPG格式上传以下报名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应聘人员需自行下载《海口市中医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详见附件1,填写并本人签名上传图片);
(2)本人有效期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
(3)学历、学位证书及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4)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
(5)《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详见附件3,填写并本人签名上传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
(6)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详见附件2);
(7)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4)。
4、报名注意事项: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及就职后通过审查档案等方式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竞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1即可开考。资格初审合格员名单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口市中医医院网站公布。
(四)考核
考核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等情况是否一致、真实。
拟入围考核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 ,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海口市中医医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 ,由本人签名)、要求工作经验的岗位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养老清单以及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用来证明工作经验。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3)及网上报名和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海口市中医医院网站上同时公布。
考核招聘岗位采取考核方式进行选拔,由考核小组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具体的考核方法将在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的公告上公布。
考核成绩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口市中医医院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核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审核基本材料、原单位或学校出具表现证明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应聘人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 ,按考核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及结果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海口市中医医院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海口市中医医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按规定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市人社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对违反考核招聘规定或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首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招聘工作保密、监督等事项按上级部门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实施,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医院研究决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1、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坡巷路2号海口市中医医院门诊8楼人力资源科(三)。
2、联系人:刘老师、邱老师、林老师。
3、联系电话:0898—36615705、36653852
4、监督电话:0898—36653793
附件:1、海口市中医医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海口市中医医院考核招聘岗位信息表
3、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