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城市管理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敢于碰硬。
2.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年龄:20—35周岁;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年龄:20—30周岁。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文化。退伍军人和具备装载车、掘土机等机动车驾驶执照者条件适当放宽。
3.专职司机须具有挖机、装载车及机动车驾驶执照,同时具备熟练驾驶技能及经验。
4.招聘范围:洋浦籍7名,儋州籍8名。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3日至2011年12月28日。
2.报名地点:洋浦城市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联系人:吴辉潘娟
联系电话:1559583331128825848
3.报名材料:报名者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驾驶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招聘程序
1.凡具备条件并有意应聘者于报名期间携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并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和《洋浦城市综合执法局队员招录审批表》。
2.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向社会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3.(1)笔试:应聘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并参加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的文化考核(笔试)。凡资格审查合格者均可参加笔试,按照1:1.5的比例确定笔试入围者并向社会公布。
(2)面试:笔试入围者均可参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面试,面试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应变能力、业务能力等情况。
(3)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分(笔试分数占总分的40%,面试分数占总分的60%)确定拟录用者,并向社会公布。
4.体检和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为洋浦开发区医院(省人民医院洋浦分院)或洋浦干冲医院,体检费自理。政审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大局意识、工作观念、遵纪守法情况等情况,政审材料由应聘者所在社区(居委会)和辖区派出所签署意见,政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审定。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名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5.根据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规划局审批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包括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实行劳动合同管理。
四、聘用待遇
一经聘用,受聘人员与执法局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待遇为:基本工资1300元/月,外加绩效奖金(绩效奖金的数量由个人工作量和工作业绩决定),参加五项社会保险。
五、其他
未尽事项,请向洋浦城市综合执法局咨询。
咨询电话:28825848
附件:1.《个人信息登记表》
2.《洋浦城市综合执法局队员审批表》
3.《洋浦城市综合执法局考试录用人员政审表》
洋浦经济开发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