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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宣传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
司法宣传员2名。
三、招聘条件
1、户籍不限,男女不限;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秘、新闻以及中文等相关专业;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不限专业。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2月18日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新闻、媒体写作等相关从业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编辑技能,有较强写作能力和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掌握基本的摄影、照相、新闻采编等技术;熟悉新媒体运用、图文设计等知识;
5、有机关单位文件起草、新媒体运营编辑、报社、电视台等工作经验及居住在三亚市区的优先;
6、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责任心强,服从管理,热爱法院工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被立案审查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吸毒史或曾被劳动教养的;
5、道德败坏,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或曾因违反《治安处罚条例》受过行政拘留的;
6、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待遇
工资标准:工资4000元/月,试用期工资按岗位工资80%发放。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招录由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组织实施。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9年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招聘司法宣传员公告》首次将在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门户网站、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syscjrmfy)同时发布。后续招考信息只在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不在其他途径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9日至2月25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669号城郊人民法院426室。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4、报名流程:
(1)考生在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上下载《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招聘司法宣传员报名表》并将相关内容填写完整(详见附件1)。
(2)考生持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和2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到现场报名。有省级以上刊物独立发表的作品,参与组织策划过重大宣传活动的,请提供相关文字、视频材料。审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资格审查:根据所提供作品及个人情况择优确定考试人员。
(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时间为2019年2月26日,笔试内容为现场写作。主要考察公文写作、新闻宣传稿等方面。
(四)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能力素质。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综合排名,以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为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
(五)体检: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政审,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政审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政审人员。
(七)公示:对政审合格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问题的及时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将取消聘用资格,所缺人数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内接受岗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88865831
监督电话:0898-88866179
附件1-司法宣传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