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幼教工作,身体健康,适宜从事幼教工作;
2、高等师范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三、待遇:
1、一经录用,试用期按试用期工资发放。
2、试用期满合格者,根据本园聘用教师工资津贴发放标准发放工资及各项津贴。
四、报名时间:2017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五、报名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教学办公室
六、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填写好《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应聘资格审查表》,现场提交资格审查表及身份证、学历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联系电话:0898-65884993 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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