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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南省引进“好院长”、“好医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19 13:43:08信息来源:点击: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吸引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来琼工作,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海南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16年起面向全国(不含本省)采取刚性和柔性两种方式,启动为我省二级以上医院(含妇幼保健、疾病预防和未评定级别的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好院长”和“好医生”工程。

  一、2016年引进岗位

  2016年海南省计划面向全国引进“好院长”5名、“好医生”11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引进方式

  采取刚性、柔性两种引进方式,具体如下:

  刚性引进,即通过考核招聘、调动等方式引进“好院长”(正职)和“好医生”。

  柔性引进,以顾问指导、建立工作站、短期兼职、候鸟服务、对口支援、退休返聘等方式引进“好医生”,不改变省外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每年定期或不定期来琼工作,提供技术攻关、医学科研、专题讲授、人才培养、成果转化、技术推广、重点实验室和重点专科建设等服务。
  三、报名条件

  引进“好院长”、“好医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较扎实的医疗卫生专业知识;

  3、身体健康;

  4、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动的情形。

  (二)资格条件

  1、“好院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引进的三级医院院长应现任或曾任三级医院院长或副院长;引进的二级医院院长应现任或曾任二级以上医院院长或副院长;

  (3)具有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管理业绩突出,取得国内同行公认的管理成绩。

  2、“好医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应聘在三级医院、省级公共卫生机构服务的应具有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二级医院、市县级公共卫生机构服务的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10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或公共卫生工作经验;

  (4)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认定标准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5)符合我省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要求(详见附件2招聘岗位表)。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一)刚性引进人才待遇

  1、优先解决编制和岗位等

  各市县和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将现有编制优先用于引进人才,超编情况下引进人才的,采取先进后出的方式予以解决,纳入我省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调入我省之前已获得的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劳动模范等,按有关规定经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予以确认保留,并纳入我省同类人才管理和服务,享受同等待遇。

  2、解决家属子女问题

  引进人才要求将配偶工作关系调入当地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已调入我省且聘期在5年以上的,其户籍在我省的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和报考普通高校时享有本省户籍居民的同等待遇。引进人才(含调入我省工作的配偶)调入我省前的工作年限或参保缴费年限可按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衔接。

  3、安家费

  引进的“好院长”“好医生”,凡签约8年以上(含8年)的,在正式调入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具体标准为:

  三级医院“好院长”60万元;

  二级医院“好院长”50万元;

  三级医院、省级公共卫生机构“好医生”50万元;

  二级医院、市县级公共卫生机构“好医生”40万元。

  引进人才符合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认定标准的,视具体情况另外奖励20万元安家费。

  如服务期少于3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须退还全部安家费;服务时间少于8年的,已发的安家费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8计算金额退还给发放部门。

  4、特殊补贴

  引进人才前5年发给特殊补贴,在每年年度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考核结果未达到称职的不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三级医院“好院长”年度考核为优秀的10万元、称职的8万元;

  二级医院“好院长”年度考核为优秀的8万元、称职的6万元;

  三级医院、省级公共卫生机构“好医生”年度考核为优秀的8万元、称职的6万元;

  二级医院、市县公共卫生机构“好医生”年度考核为优秀的6万元、称职的4万元。

  前五年内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合同后不再发给特殊补贴。

  (二)柔性引进人才待遇

  1、政策优惠

  根据有关政策享受科技项目立项、科技成果奖励、参评重要人才评选评奖项目、子女教育等配套政策待遇。

  2、工作补助

  符合院士等大师级人才标准的每年工作补助80万元;符合“领军人才”以上标准的每年工作补助20-30万元,符合“拔尖人才”标准的每年工作补助10-20万元;其他高层次人才每年工作补助6-10万元。工作补助包括交通费(含机票费),住宿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wst.hainan.gov.cn)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可报2—3个岗位(主报1个岗位,可报1—2个调剂岗位)。

  (二)报名时间:10月16日~11月5日。

  (三)应聘步骤:

  1、应聘者网上报名。

  2、应聘者应对照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提交个人信息材料,主要内容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3)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科研、论文、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4)应聘人员提供一份能够充分说明管理业绩或专业技术水平的书面报告。

  (5)相关的院长任职、学科带头人等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和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3、提交方式

  (1)上述个人信息材料的复印件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事处308室,邮编:570204,联系人:吴秋淑、陈世宇,联系电话:0898-65333171、65388323。

  (2)提交材料格式要求:文字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3)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11月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前。

  (四)资格审查

  1、由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没有合格人选的,取消相应的招聘职位。资格审查合格者,刚性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评估,柔性引进人才由市县或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确定考察人选。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示。

  (五)考核评估(仅对刚性引进人才)

  由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分为业绩评审和面试。业绩评审以材料评审为主,面试以现场陈述、答辩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核评估将设立最低控制分数线,考核结果将在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网站公示。

  应聘者面试报到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属实后退回原件。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考察和体检

  各市县和省属医疗卫生机构以考核评估结果(柔性引进以资格审查结果)为依据,按1:1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并在网上公示。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由市县或省属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实施,被考察人员必须取得原单位同意,对“好院长”人选须进行实地考察,对刚性引进“好医生”可通过函调或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果报送省卫生计生委。

  (七)发布录用公告

  各市县和省属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预录名单,并在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

  (八)签订合同和办理相关手续

  各市县和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在2016年底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为刚性引进人才办理调动手续。

                 海南省2016年引进“好医生”岗位表
所在
市县
医院名称 刚性引进岗位 柔性引进岗位 备  注  
海口市 省人民医院 病理科医师1名、
肛肠外科医师1名
  三甲医院。
要求: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三甲医院科室行政主任或副主任任职三年以上、有国家自然基金立项、发表SCI论文,50岁以下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免疫规划医师1名、
慢病防控医师1名、
公共营养科医师1名
地方病防控医师1名    
省中医院 神经外科医师1名、
重症医学科医师1名
泌尿外科医师1名、
骨伤科医师1名
三甲医院。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内分泌科医师1名 创伤医学医师1名、
肝胆外科医师1名、
神经内科医师1名
三甲医院。
要求:内分泌科医师要求博士学位;肝胆外科要求熟悉肝移植及手术。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骨科医师1名 胸外科医师1名、
普通外科医师1名
三甲医院。
要求:骨科医师要求40周岁以下,博士
 
省安宁医院 超声影像医师1名 精神科医师2名 三级医院。
要求:精神科医师要求学科带头人
 
                            海口市 省妇幼保健院 妇产科医师1名、
产前诊断科医师1名
新生儿科医师1名、
新生儿重症科医师1名
三级医院。  
省皮肤病医院 皮肤科医师1名、
医学美容科医师1名
  三级医院。  
省眼科医院 眼科医师2名 眼科医师2名 三级医院。  
省干部疗养院 内分泌科医师1名、
放射科医师1名
  三级医院。  
省肿瘤医院   核医学科医师1名、
生物治疗科医师1名
三级医院。  
海口市人民医院 骨科医师1名
感染科医师1名
血管外科医师1名
康复医学科医师2名 三甲医院。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口腔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要求:正高级职称,从事口腔种植专业。
 
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 消化内科医师1名 呼吸内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要求:胃镜方向
 
海口市中医医院 骨伤科医师1名 呼吸科医师1名 三甲医院。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重症医学科医师1名 超声医学科医师1名 三级医院。  
海口市疾控中心 微生物检验科医师1名      
海南现代妇幼医院   妇产科医师1名 民营二级医院。  
海南口腔医院   口腔科医师1名 民营二级医院。  
海南拜博口腔医院   口腔科医师1名 民营二级医院。  
三亚市 三亚市疾控中心 理化检验科医师1名   要求:分析化学专业或流行病学专业。  
省第三人民医院 肿瘤放疗科医师1名 病理科医师1名、
眼科医师1名
三甲医院。  
三亚市人民医院 消化内科医师1名、
肿瘤内科医师1名
  三甲医院。  
三亚市中医院 重症医学科医师1名 创伤急救科医师1名 三甲医院。
要求:重症医学科医师要求45岁以下,具有三年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历。
 
三亚市妇幼保健院 妇产科医师1名 儿内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儋州市 海南西部中心医院 泌尿外科医师1名 肾病内科医师1名 三级医院。  
儋州市人民医院 心血管外科医师1名   三级医院。  
儋州市中医院   骨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儋州市妇幼保健院 妇产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文昌市 文昌市人民医院 急诊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文昌市中医院 骨科医师1名 脑病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要求:学科带头人。
 
文昌市庆龄妇幼保健院 妇产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琼海市 琼海市人民医院 心血管外科医师1名 肿瘤内科医师1名 三级医院。  
琼海市中医院 心内科医师1名   三甲医院。
要求:心内科(介入方向)医师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导管室工作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琼海市妇幼保健院 康复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万宁市 万宁市人民医院 创伤骨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万宁市妇幼保健院 妇产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东方市 东方市人民医院 心血管内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五指山市 省第二人民医院 神经外科医师1名、
呼吸内科医师1名
心血管内科医师1名、
放射科医师1名
三级医院。  
省平山医院   精神科医师1名、
康复医学科医师1名
三级医院。  
定安县 定安县人民医院 放射科医师1名 重症医学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定安县妇幼保健院 妇产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屯昌县 屯昌县人民医院 颅脑外科医师1名 心血管内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屯昌县中医院 骨伤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澄迈县 澄迈县人民医院 神经内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澄迈县中医院 神经外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澄迈县妇幼保健院 儿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临高县 临高县人民医院   骨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临高县中医院 重症医学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临高县妇幼保健院 妇产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昌江县 昌江县人民医院 口腔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乐东县 乐东县人民医院 神经外科医师1名 心血管内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乐东县第二人民医院   神经外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乐东县中医院   中医内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乐东县妇幼保健院 妇产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陵水县 陵水县人民医院   重症医学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
 
陵水县中医院 中医康复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陵水县妇幼保健院 妇产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要求:年龄50岁以下。
 
白沙县 白沙县人民医院 骨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白沙县妇幼保健院 妇产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保亭县 保亭县人民医院 肾内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琼中县 琼中县人民医院 呼吸内科医师1名 影像科(放射医学)医师1名 二级医院。  
琼中县中医院 针灸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琼中县妇幼保健院   妇产科医师1名 二级医院。  

  海南省2016年引进“好院长”岗位表

 
序号 医院名称 医院级别 引进计划 咨询电话
1 屯昌县人民医院 二级 院长1名 屯昌县委组织部人才科
黄兴才:0898-67813472
2 昌江县人民医院 二级 院长1名 昌江县委组织部人才科
陈家鑫:0898-26699890
3 五指山市中医院 二级 院长1名 五指山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邢诒宏:0898-86627828
4 万宁市中医院 二级 院长1名 万宁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杨  鹏:0898-62223973
5 陵水县中医院 二级 院长1名 陵水县委组织部人才科
邓俊龙:0898-8333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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