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
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驻外德语旅游宣传推广人员1名、驻外英语旅游宣传推广人员1名。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现役军人及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条件
1、德语岗位(驻德国)。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9月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德语六级或获得官方语言为德语国家本科以上学历,德语口语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熟悉驻在国的旅游情况,适应长期驻外的工作需要。
2、英语岗位(驻香港兼顾澳门)。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9月以后出生),硕士以上学历(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英语六级或获得官方语言为英语国家本科以上学历,英语口语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熟悉驻在国(地区)的旅游情况,能适应长期驻外的工作需要。同等条件下,懂粤语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者填写《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考核招聘驻外旅游宣传推广人员报名表》,提供相应的学历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证明等岗位需要的相关证件、近期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属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在编在岗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扫描成电子文档发送至报名邮箱:hnlyzhaoping@163.com。联系人:卢先生,电话:65303821。报名时间:从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12日。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报名经初审合格者,由招聘小组通知参加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择优聘用,未被聘用者材料不退还。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者将不予以受理。
(二)资格审查
严格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采取边报名边资格审查的方式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查,对报名信息存疑的,要求报名者提供佐证材料。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将公布于阳光海南网上。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考核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核
由考核招聘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考核量化计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用人选。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所有应聘者都未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聘用。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为1人时,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录用。
(四)考察和体检
由省旅游委组织对拟录用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省旅游委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分数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五)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阳光海南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省旅游委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应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省旅游信息和咨询服务中心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待遇。
三、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的各项纪律,参加考核招聘工作的人员要公道正派;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考核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考核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考核招聘工作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