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招聘,吸收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充实海口市国土测绘队伍。
二、招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30周岁以下;
3、测绘及相关专业;
4、身体健康,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精神;
5、热爱测绘事业,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有一定的公文写作及沟通的能力;
6、具有测绘项目实践经验或获得优秀论文、科技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招聘时优先考虑。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测绘岗位:4名,要求测绘及相关专业;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日—2016年9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海口市土地测绘院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3、个人简历;4、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以上材料送至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六楼办公室。
(3)资格审查:我院将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通过报名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由我院组织的统一考试。是否参加考试以接到我院电话通知为准。
五、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
2、考试范围。笔试范围为工程测量。
3、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录用。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报组织备案后确定正式录用人员名单。
六、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录用人员工资按照院有关规定发放,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险和规定休假等各项福利待遇。
联系人:林秘书
电话:(0898)68500683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贸二横路11号国土大厦六楼办公室
海口市土地测绘院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