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7)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6月31日),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以下:
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毕业;
②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水文水资源勘测大队工作人员4名。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要求如下:
招聘岗位 |
名额 |
岗位资格条件 |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 |
户籍 |
性别 |
||
东部、南部、西部水文水资源勘测大队 |
3 |
水文、水资源专业 |
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士学位(含)以上 |
30周岁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毕业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 |
不限 |
不限 |
北部水文水资源勘测大队 |
1 |
水工专业 |
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士学位(含)以上 |
30周岁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毕业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 |
不限 |
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