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三亚市第五幼儿园、吉阳区中心幼儿园幼儿教师招聘补充公告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幼儿教师,经三亚市吉阳区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三亚市第五幼儿园、吉阳区中心幼儿园幼儿教师招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有关内容予以补充、调整:
一、原《招聘公告》第二条“招聘对象和条件”中“有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幼儿教育从业经历”予以取消,不再要求有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幼儿教育从业经历。同时,原《招聘公告》第四条“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提交报名材料中不再要求提供“本人2年以上(含2年)《劳动合同书》(原从教幼儿园签订的)和社保缴费清单(原从教幼儿园的)”。
二、原《招聘公告》第四条“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中的幼儿教师报名截止时间由原2016年7月6日延长至7月8日,报名地点不变。
特此公告。
三亚市吉阳区教育科技局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