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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笔试综合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
网站发布。为做好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和招考名额,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
选。招考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
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
得毕业证书的,需学校出具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往届毕业生需准备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个人登录名和
密码到我局现场打印学信网查询结果)。
(二)少数民族证明。提供户口所在地民宗委出具的少数民族证明材料。
(三)户籍证明。海南省户籍提供户口本;海南省生源提供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琼中县生源
提供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
(四)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五)报考定向职位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三支一扶”、“中西部计
划大学生志愿者”等人员的需提供省直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并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招录机关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以上所有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招考单位留存。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5月30日至6月8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不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海榆路人才劳动力市场5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务员管理岗
联系人:黎梅婵 联系电话:0898—86236003
传真:0898—86236512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
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
(二)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应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无故不按招考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
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而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
资格。
(三)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
(四)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复审资格的,由招录机关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
,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顺位递补。
附件:2016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务员(参公)考试招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