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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公证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的要求,切实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需求,加强公证队伍的后备人才储备,逐步解决我市公证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现状,五指山市公证处招聘一名公证人员,以充实我市公证队伍。现将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热心公益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二)大学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
(三)年龄35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四)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二、报考的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0日—5月30日(周末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海南省五指山市国兴路老干局二楼。(五指山市公证处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毕业证(复印件、原件)、简历表;如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学位证书可提供(复印件、原件)。
4.联系人:陈主任 咨询电话:86624307
(二)招聘程序
五指山市司法局对应聘人员的各项基本条件进行初次审核。
五指山市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