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我在2012年6月30日前,已取得国家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格成绩,还能否按照原办法直接参加“说课考试”?
答:取得国家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合格成绩按照原办法参加说课考试的教师资格考试方式已经结束,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琼教师〔2012〕84号)文件精神,今后申请教师资格全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国考”)。取得国家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合格成绩的,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参加国考可免试科目二。
2.问:我已有一个教师资格证,能否参加国考,再申请一个其他种类或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答:可以参加国考,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一年内不能申请两个教师资格证。如果当年已成功申请一个教师资格证,可以再参加当年的国考,当年取得国考合格证须到第二年方可申请第二个教师资格证。
3.问:2011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当时没有申请教师资格证,现在想申请教师资格证,还需要参加国考吗?
答:2011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毕业当年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直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如果还没有认定的,2014年1月以后申请教师资格须参加国考。
4.问: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现在需要申请第二个不同类别的教师资格证,需要参加国考吗?是否可以免考部分科目?
答:现在申请教师资格证均须参加国考。如果第一个教师资格证是参加国考取得,现在申请类别的部分笔试考试科目与已获得教师资格证的部分笔试科目相同,且单科合格成绩仍在有效期内,可以免考相应科目。
5.问:户口在外省的本省在校三年级以上的学生能否报名参加国考?
答:户口在外省的本省在校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国考,报名时需提供现就读学校出具的是本校三年级以上学生的证明。
6.问:可以跨专业报考教师资格考试吗?
答:可以。报考条件中的相应学历仅指报考不同类别教师考试所需的学历,不是指专业。考生可以选择跨专业报考。
7.问:到外地就读的本省考生,可以在本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吗?
答:到外地就读的本省考生,只要户籍仍在海南,可以报考本省教师资格考试,但仍需提供现就读学校出具的是本校三年级以上学生的证明。
8.问:报考单科考试的考生,是否需要提供已考科目合格成绩证明?
答:不需要。考生直接上网报考需考科目,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已考科目合格成绩证明。
9.问:已参加过国考的考生网上报考时,需要重新申请一个新的用户吗?
答:不需要。老考生直接用原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站报名。
10.问:已参加过国考考生,报考本次考试,确认报名资格时,是否需要本人再次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答:需要。要求跟其他考生一样。
11.问:已参加过国考的考生在网上报考了全部笔试科目后才得知本人可以保留部分已合格的单科成绩,确认报考资格时可以只确认部分科目吗?
答:不可以只确认部分科目。考生必须自行上网删除已合格考试科目,否则按照报考全部科目处理。
12.问:想报考中学通用技术学科,但报名系统没有这门学科可选,该怎么办?
答:目前国考尚未开设通用技术学科的考试,报考这门学科的考生只能选择报考相关科目。
13.问:已取得国考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者,想再次报考其它学科的教师资格考试,可以报考吗?相同科目可以免考吗?
答:可以报考,使用原帐户报考就可。相同科目笔试单科合格证仍在有效期内的可以免考。
14.问:老考生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答:如果考生现在仍然使用原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按照报名系统上的提示,输入相关信息,点击“找回密码”,系统将自动将原有密码发送到原来的手机上;如果考生更换了手机号码,则需要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价和复印件亲自到海口市或三亚市考区报名点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修改密码。
15.人事关系材料指的是什么?
答:保管考生人事档案的单位证明、工作单位在职证明、企业劳动合同都属人事关系材料,考生持以上任意一种材料均可证明人事关系在海南。
16.户籍材料指的是什么?
答:户籍材料指的是考生的户口本。
17.已参加了国考并获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如何申请教师资格证?
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在合格证有效期内,可于每年3月或9月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申请教师资格证。在“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栏下方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报人网报入口”,按要求完成申报。具体认定工作安排可登录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edu.hainan.gov.cn/),在“行政审批(教师资格)”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