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海南检验检疫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决定公开招聘2名医学专业协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为26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及学位,专业符合招聘要求;有集体主义团队精神;符合工作人员回避要求和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报酬、工作地点
工作期间,聘用人员每月的劳动报酬(包括各项社会保险费中个人应缴纳部分)为1800元,食宿自理。
工作地点为海口市,由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美兰机场办事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5月14日至5月15日。
2.报名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海秀西路165号12楼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干部人事科,邮编:570311;联系人:朱勇;电话:0898-686801305。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4.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考生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原件1份;
(3)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2);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成绩单;
(6)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二、面试
本次招聘2个职位,原则上只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即为报名时间。
三、体检
根据面试规定,按照招聘职位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出现不合格的,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
四、组织考察
经体检合格者,由有关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组织考察。若考察出现不合格的,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五、聘用
根据体检、组织考察结果,由海南检验检疫局人事处会同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人选报经海南局党组研究确定正式聘用。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的协检员为合同制人员。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附件:1.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同意报考证明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文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