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名额、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名额
1、市区机关雇员12名;
2、各镇机关雇员10名。
(二)、应聘人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服从安排,热爱劳动保障监察事业,劳动监察法律法规及政策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有一定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中专及以上学历,熟练计算机操作;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三亚市户口或三亚生源。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提供材料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7—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三亚市迎宾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联系方式: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综合科
联系电话:886917993
3、报名携带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书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彩色免冠相片4张。
4、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应聘者备齐所有报名材料后到报名现场报名。
5、准考证的领取: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公布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工作动态栏内
(http://www.hisylss.gov.cn)。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从网站上下载准考证样本,将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序号、考试时间、场次等相关信息准确填写,打印出来并粘贴照片。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出示证件不齐全的一律不予进入考场。
(二)、考试工作
1、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应聘者请自行登录网站进行查询,若应聘者未能及时查询,造成不能按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2、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分的60%,面试占总分的40%。笔试内容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等。笔试按成绩高低拟招聘职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比例;拟招聘职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为了保证招聘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招聘全程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考生要看清考试时间、地点和场次,按准考证上考生须知要求,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缺考者不再补考。
(三)、体检和政审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和政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考者缴纳。政审参照《海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执行。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亚市人社局网上进行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有问题的及时调查核实。
三、聘用人员管理
招聘机关雇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方可录用,人员一经聘用,必须服从三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调剂,若不服从调剂,可不予聘用。如出现空岗的情况,将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聘用。
聘用人员将与三亚惠民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聘用人员与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负责。
四、机关雇员的待遇
(一)工资标准:每人每月工资2000元,并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5项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缴纳)。
(二)享受和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同等的节假日休息时间。
(三)食宿自理。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各项考试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