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我县村镇规划建设水平,加快我县城镇化建设,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好《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建设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12〕42号)与省住建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规范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人员配备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建人〔2011〕261号)的精神,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印发的《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要求,经中共澄迈县委、澄迈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澄迈县各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是隶属澄迈县各镇人民政府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业务上接受澄迈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的指导,具体负责村镇建设规划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澄迈县各镇政府所在地
二、招聘名额和对象
(一)招聘单位、专业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11个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工作人员共29名,其中管理人员11名,专业技术人员18名。每个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各招聘1名管理人员;金江、老城、桥头、福山、大丰、永发、瑞溪等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各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加乐、文儒、中兴、仁兴等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各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须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为理学类、工学类与管理学类;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为建筑工程类(城市规划、建筑学、土木工程方向)。具体招聘单位、专业及名额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政治素质好,有志从事澄迈县乡镇规划建设工作的人员。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户籍、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称等资格条件。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由省级以上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作出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理的人员。
6、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10 日至11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提交材料
(1)《海南省澄迈县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5张;
(5)应聘人员若与现工作单位仍有劳动合同关系存续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在职人员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对其负责。
3.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海南省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与人员流动岗,现场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周六、日正常上班。
4.报名要求
每人根据所学专业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职位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规范地填写《海南省澄迈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后应及时登陆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chengmai.hainan.gov.cn/)“公告公示”栏目了解考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2012年11月17日至2012年11月20日,由澄迈县监察局、澄迈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澄迈县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并根据招聘专业和资格条件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1、职位招考比例。
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招聘职位的职数在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职位的职数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该职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人数或取消,并从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chengmai.hainan.gov.cn/)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2、应聘人员改报职位。
减少计划招聘人数或取消这一职位后,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
3、公示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名单。
从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chengmai.hainan.gov.cn/)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三)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请于2012年11月30日-12月1日期间,到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与人员流动岗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2012年12月2日组织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评分采取100分制。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应聘人员为服务于海南省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后加笔试总分)。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试成绩情况和岗位实际需要划定。
(二)面试。2012年12月22日组织面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招聘职位的职数在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职位的职数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范围内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面试(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前应聘人员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查询结果,于规定时间前报送资格审查小组进行现场查询,一经发现有学历造假行为则取消面试资格,由下一名应聘人员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网(http://chengmai.hainan.gov.cn/)“公告公示”栏目发布。面试评分采取100分制。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
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
面试时间、地点在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chengmai.hainan.gov.cn/)“公告公示”栏目发布。
五、考核和体检
2013年1月5日-1月13日组织考核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其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1∶1的比例分别确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人选。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在同等条件时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人选:1、具有高职称者优先;2、高学历者优先;3、独生子女优先;4、具有本县户籍者优先(以报名时应聘人员户籍为准);5、早毕业者优先。若以上五项顺序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以现场抽签为准。
(一)考核。由澄迈县监察局、澄迈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澄迈县住建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入围考核的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调阅应聘人员的档案,了解其在校表现、工作表现等相关情况。应聘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常住或暂住人口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
(二)体检。组织入围考核的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以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或者另行组织招聘。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公示期间为2013年1月14日-1月22日。
澄迈县监察局、澄迈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澄迈县住建局等相关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和体检结果,分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两类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择岗,即优先选择所属工作单位(镇),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名单在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chengmai.hainan.gov.cn/)“公告公示”栏目发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二)聘用审批。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上报中共澄迈县委、澄迈县政府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澄迈县监察局和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处理。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给予核准。澄迈县监察局、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应聘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
澄迈县监察局:67622228
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7615385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含试用期),合同期间不予调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的变更、违约责任等其它事项按《劳动合同法》、《海南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办法》等规定执行。
(三)受聘人员待遇。受聘人员纳入澄迈县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享受与澄迈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
招聘工作由海南省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7615385
传 真:0898-67615099
办公地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文明路124号
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