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省安监局党组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省安全生产稽查总队为隶属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正处级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招聘具有我省常驻户口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我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相应学位证书,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各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海南省安监局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2年11月30日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见岗位表。
五、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12年12月13日至2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到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10楼1017室报名。
(二)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海南省安监局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贴上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有工作单位的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予以发放准考证。每个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科目为《专业科目及公共科目》,内容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兼有公共基础科目的内容。笔试结束后,依实际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成绩,并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等其它环节请及时关注海南省安监局网上公告。
六、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聘用前已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按规定办理工作调转手续。
(四)聘用人员为编制内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七、其它事项
(一)监督事宜。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省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0898-65231935(海南省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组)
0898-65366898(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纪检组)
(二)咨询电话:0898-65320005,传真:0898-65374542。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