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海南省政府接待车队会计1名,该单位为海南省接待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会计学、金融学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师资格。
2.熟悉企业会计制度,在财务会计或相关岗位工作3年以上。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海南省接待办公室受理。
2、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1日至11月21日。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海南省接待办公室综合处(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受理现场报名)。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一楼152室。联系电话:0898-65335531;传真:0898-65335531。
4、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者需填写《海南省接待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可从网上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网络报名将《海南省接待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发送至1577283045@.qq.com邮箱,同时将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专业技术职称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以电话方式告知)于2013年11月26日前携带报名所提交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到我办综合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人员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依次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布。
(四)考核、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并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我办组织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由海南省接待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未尽事宜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2011〕100号)的规定执行。
联系人:海南省接待办公室综合处李青仲
联系电话:0898-65335531
传 真:0898-65335531
电子邮箱:1577283045@.qq.com
海南省接待办公室
2013年11月4日